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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团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等四个办法(指引)的通知
各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市委农村领导工作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六农工组〔2022〕5号),经研究,制定了《六安市科技特派团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等四个办法(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7月26日 六安市科技特派团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为全面推进我市科技特派团建设,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六农工组〔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科技特派员由个人服务向团体服务转变,打造高质量科技特派员示范点和帮扶点。到2025年建设科技派特派团20个以上,形成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创新辐射引领作用强的科技人才队伍。为奋力推进“两强一增”行动,推深做实“138+N”和“6969”工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 二、建设条件 (一)市级科技特派团 1.牵头单位明确。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牵头组建,科技特派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由牵头单位确定。优先支持承担实施过科技计划项目,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单位申报。 2.团长能力较强。科技特派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应具备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一般应具有主持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 3.团队结构合理。团队一般由8-10人组成,可由团长跨领域、跨单位遴选。成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特长覆盖全产业链。 4.引领作用明显。建有示范基地,服务相关企业、行政村不少于8家(企业不少于4家),能够解决生产、加工、仓储、营销和知识产权等问题,培育建设利益共同体,带动科技型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5.合作分工清晰。牵头单位须与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约定服务事项、时限及相关要求。科技特派团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二)县级科技特派团 1.牵头组建单位明确。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牵头组建,科技特派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由牵头单位确定。 2.团长综合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科研和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团队人才结构合理。团队一般由6-8人组成,可由团长跨领域、跨单位遴选。成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吸纳当地科技特派员参与。 4.引领示范能力明显。服务县域内相关企业和行政村不少于5家(企业不少于3家)。 5.合作分工责任清晰。牵头单位须与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签订服务合作协议,约定服务事项、时限及相关要求。科技特派团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三、组建流程 (一)市级科技特派团由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对接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确定牵头单位,组织科技特派团签订服务协议,与牵头单位共同提出科技特派团组建方案,审核后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申报的团队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估确定备案名单。 (二)县级科技特派团由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自行审核确定。 四、工作任务 (一)服务时间。科技特派团服务期限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需要续签协议。 (二)职责任务。科技特派团围绕县区、乡镇某一特色主导产业,对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等)开展产业分析,明确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方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方案和计划实施。接受牵头单位、服务县区的年度考核。方案、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报牵头单位和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职责。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技特派团组建、组织协调、相关政策制定及绩效考核等。科技特派团牵头组建单位负责落实有关科技特派员激励政策,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以及与服务县区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科技特派团中其他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条件,科技特派员基层工作时间认定为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为科技特派团提供指导和服务,落实服务对象,确定示范基地和办公场所等。 (二)优先项目支持。支持科技特派团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发展,联合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培育建设示范点、帮扶点和示范基地,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 (三)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市、县(区)科技创新驱动政策。各县区对新建市级科技特派团可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作为工作经费。经费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团科技培训、现场技术咨询服务、交通差旅补助、工作绩效奖励等开支。科技特派团建立团内工作制度,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落实资金专款专用。鼓励支持服务单位与科技特派团结成利益共同体。 (四)实施双重管理。科技特派团由科技主管部门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其服务业绩纳入科技部门和派出单位年度双重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团成员在服务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工作任务的,经团长审核并报市县科技局同意后,可以退出科技特派团。 (五)加大宣传力度。市县科技部门及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科技特派团工作宣传,及时反映科技科技特派团工作动态,广泛宣传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管理,鼓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六农工组〔2022〕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市(县、区)财政资金支持,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为支持科技特派员(团)开展技术研发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建设利益共同体等设立的科技项目。 第二章 申报与审批 第三条 采取公开竞争、“揭榜挂帅”等方式立项。公开竞争类项目主要支持科技特派员(团)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装备“四新”成果研发转化及示范推广。“揭榜挂帅”类项目,重点支持农业物质技术装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转化。 (一)公开竞争类项目 1.发布通知。市科技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公开征集项目。 2.组织申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审核并推荐。 3.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并按程序下达立项计划和组织签订任务书。 (二)“揭榜挂帅”类项目 1.发布榜单。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联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需求,发布榜单。 2.组织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揭榜,支持联合申报。 3.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审议后向社会公示,按程序下达立项计划,组织发榜单位与主揭榜单位等签订任务书。 第四条 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且为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及服务的企业。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承担的工作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主持人应为我市备案在册的科技特派员,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第五条 “揭榜挂帅”类项目,发榜单位应为提出技术需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揭榜单位应为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科技特派团组建单位,以及科技特派员(团)服务的法人实体,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按职责分级管理。 市科技局是主管部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单位是责任主体,主持人是主要组织承担者和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第七条 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应及时签订任务书。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及指导服务。 第八条 承担单位应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科技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变更或调整项目主持人、项目实施期限、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等,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备案。 第十条 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应在项目实施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报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审批。一般允许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四章 评价与验收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到期后六个月内申请验收。验收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县(区)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验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提交《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总结和技术报告、财务收支决算报告等财务资料、项目实施绩效材料等。 (二)审核材料。归口管理单位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组织验收。组织验收单位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查,明确验收方式并组织验收。 (四)成果登记。承担单位按照科技成果登记相关程序进行项目成果网上登记。 (五)证书发放。承担单位填报项目验收证书,报经归口管理单位和市科技局审定签署意见。 (六)材料归档。验收结束后,按照科技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将项目资料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 项目验收一般采取会议验收形式,也可采取现场验收形式。验收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1人。专家原则上从市科技局专家库中抽取,其中委托给归口管理单位组织验收的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选取专家。 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意见分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结题”三种结论。 (一)验收材料齐全,数据真实,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目标主要任务的,给予“通过验收”结论。 (二)有该情况之一者,给予“不通过验收”结论:因主观原因未完成主要目标任务的;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承担单位、主持人、主要绩效目标等内容的;资金使用存在严重问题且拒不整改的。 (三)项目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可给予“结题”结论。 第十五条 对验收专家组认为暂不具备“通过验收”条件或财务验收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可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承担单位应当在接到整改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到位的,结论为“通过验收”,整改不到位的,结论为“不通过验收”。 第十六条 验收不通过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追回已拨付市财政资金;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对验收资料不真实、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六安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安徽省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六农工组〔2022〕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目的意义 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旨在围绕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推深做实“138+N”和“6969”工程,示范引领区域创新,加快“四新”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建设利益共同体,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二、备案条件 (一)基地运营主体需由科技特派员(团)领办创办协办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有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作技术支撑,原则上应建有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 (二)基地运营主体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良好,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规范,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比较强。对周边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基地功能设计合理,且有较强的防灾、抗灾能力。 (三)基地运营主体应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特派员1名以上,同时科技特色鲜明,科技特派员(团)在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和业绩明显,能够组织开展“四新”成果转化,创新产值明显高于本区域同行业。 (四)基地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制定有明确的基地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服务等方面有一定基础和实施条件。示范基地应集中连片,具有一定产业规模,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五)县域内同一特色主导产业原则上只布局一个示范基地。 三、建设任务 (一)集聚创新人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发挥专长,依托基地开展创新创业服务。 (二)技术集成示范。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创业辅导培训。开展网络培训、授课培训、田间培训,召开现场会和专题培训会,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培育乡土科技人才。 (四)强化利益联结。与乡镇、村集体经济及合作社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健全收益分配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备案程序 (一)市科技局发布示范基地备案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建设单位进行申报。 (二)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择优予以推荐。 (三)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实地抽查、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布。 五、评价管理 (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示范基地建设运营一年后每年对其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方式包括自评申报、组织评价、实地考察等。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先申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对不参加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备案资格。 (二)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全市示范基地的建设,做好有关政策制定及服务工作,组织示范基地的申报备案、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 (三)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基地申报和日常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助做好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示范基地建设单位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保障工作,制定示范基地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实施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编报绩效目标和绩效自查工作报告等。 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备案管理工作,落实《中共六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六农工组〔2022〕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是指依托法人实体成立的,为科技特派员提供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技能培训、人才培养、创业辅导等创新创业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组建,旨在聚集和整合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优势资源,围绕一个产业、依托一家企业、整合一批力量、设立一套章程、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引导科技特派员介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开展创新创业,助力实施“两强一增”。 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备案程序 第四条 申请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应为市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的成果转化、技术支撑能力,有一定的产业化经营基础,对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能够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运行提供必需的办公场地,具备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示范和人员培训需要的条件,以及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工作站与依托单位责任明晰,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目标明确,岗位职责清晰,服务流程规范。入站科技特派员8人左右,其中从高校院所等外聘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特派员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一。 (五)工作站具有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能够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科技研发及推广转化等服务。 第五条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备案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市科技局的备案通知要求,填写《六安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申报书》等相关申报材料,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择优予以推荐。 (二)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实地抽查、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拟备案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布。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建设任务 第六条 市科技局负责统筹规划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认定、指导运行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 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落实归口管理职责,协助做好辖区内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服务,首席专家备案,协调解决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鼓励乡(镇)人民政府参与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为其工作开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内部成立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由依托单位负责人、聘任专家、技术人员和后勤财务人员组成,负责工作站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首席专家技术负责制。首席专家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由依托单位聘请产业(行业领域)内有突出成就、知名度较大的专家教授和学者担任,负责工作站各项科技活动的决策。 第十一条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任务: (一)开展研发攻关。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深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产学研合作,开展共性技术研发攻关,解决一批技术瓶颈问题。 (二)集成示范技术。开展技术集成创新,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四新”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开展技术指导。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开展长期稳定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种养加等技术水平。 (四)助力产业振兴。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带动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第四章 绩效管理 第十二条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绩效管理,市科技局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绩效评价制度,负责绩效目标设计,组织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第十三条 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对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予以奖励。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取消其资格。 第十四条 绩效奖励资金由工作站统筹安排用于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引进推广,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和创业辅导,以及外聘科技特派 员的差旅费及工作补助等。 第十五条 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制 定内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和报销规定,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完善内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原文件《关于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与工作站的实施意见》(六科〔2011〕68号)文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六安市科技特派团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等四个办法(指引)的通知.pdf
六安市科技局关于六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18日 六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把握科技创新新优势 1 一、发展成效 1 二、发展环境 3 第二章 锚定科技创新新目标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主要目标 6 第三章 激发科技创新新活力 9 一、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 9 (一)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9 (二)引领打造信创产业 15 (三)支持提升现代农业 16 (四)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18 二、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 20 (一)增量提质高新技术企业 20 (二)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 21 (三)提高企业研发能力 21 三、培养集聚科技创新人才 22 (一)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 22 (二)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23 (三)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24 第四章 强化科技创新新动能 25 一、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25 (一)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 25 (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5 (三)加快创新链产业链双向融合 26 二、打造高能级创新服务平台 26 (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27 (二)搭建梯级孵化平台 28 (三)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28 三、提升科技开放合作能力 29 (一)深化产学研用对接合作 29 (二)加快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30 (三)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 31 四、支持园区扩容转型升级 32 (一)引领开发园区创新发展 32 (二)加快高新园区创建升级 32 (三)促进农业科技园区转型 34 五、推进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35 (一)科技支撑人口健康发展 35 (二)科技支撑绿色发展 35 (三)科技支撑安全发展 36 第五章 健全科技创新新机制 37 一、加强组织领导 37 二、加大科技投入 37 三、营造创新环境 38 四、强化评估考核 38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期,是奋力推进新时代美好安徽建设的关键期,也是六安市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速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把握科技创新新优势 一、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六安市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跃升、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十四五”时期加快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研发投入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达18.3亿元,是“十二五”末的2.17倍;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09%,居同类市第1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7件,是“十二五”末0.9件的5.2倍。重大科技成果加速涌现,共获省科技奖9项,市科技奖60项。自主研发功率密度达到3.0kW/L的金属极板燃料电池产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成功建立的入地3000米深部岩心钻探技术体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乳头瘤病毒(15个型)核酸5型检测试剂盒(PCR多色荧光法)”“TK-6050实时荧光定量PCR仪”填补省内三类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方面的空白。 ——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年均增长17.7%,达到251家,是“十二五”末的2.26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在高端装备、新能源、燃料电池、航空等先进制造领域取得新突破,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1.4%,超额完成预期目标。成功创建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省级高新区零的突破。 ——产学研用合作不断加强。产学研用合作项目快速增长,共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21项,财政支持资金1.84亿元,比“十二五”增长了43.8%。备案登记省院士工作站2家,扶持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6家。产学研合作层次不断提升,组建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六安院,应流集团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固体所达成战略合作、与能源研究院联合成立实验室,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江南大学等单位成立中国生态白酒研究院。 ——农村科技创新成效明显。六安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科技部验收,创建霍山县、金安区2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7家,总数居全省第1位。认定市级农业科技园区47家、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64家、农业科技专家大院247家。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深入开展,全市科技特派员动态发展到1268名。科技扶贫工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每年选派“三区”科技人才90名,帮助贫困村发展主导产业。选派463名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442个贫困村。 ——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支持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形成了“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科研诚信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充满活力,科技与金融进一步融合发展,裕安区政府与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裕科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为全省首批正式运营的四支区域子基金之一。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方位、新机遇,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从全球看,全球创新版图正在加速重构,创新多极化趋势日益明显,科技创新成为打造竞争优势的核心,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成为应对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从国内看,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科技创新发挥更直接、更强劲的驱动作用;“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向纵深推进,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在更高层次加快集聚。 从省内看,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G60科创走廊、“一圈五区”、“三地一区”、“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省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显著增强。 从自身看,战略机遇突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合肥都市圈、淮河生态经济带、合六经济走廊、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等多重政策叠加,有利于我市更好发挥区位优势,在更高层次集聚资本、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和增强产业配套优势。交通区位良好。六安市是长三角辐射中部的重要节点,是大别山核心区和区域中心城市,具有“承东启西”“左右逢源”的区位优势,“十三五”以来交通、能源、信息、水利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有利于我市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产业分工,推动形成产业互补共进、科技资源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产业定位清晰。我市坚持绿色振兴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现代产业,高标准、高起点共建产业链、创新链,激活人才链、资本链,打造合肥都市圈协同创新产业基地。 必须清醒认识到,六安科技创新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创新资源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主要表现在创新主体不发达,高层次科技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不足,缺乏高能级的科技创新平台,对外开放、协作创新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新形势和新需求,六安必须坚持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着力集聚长三角和合肥的创新资源,强化区域科技合作,不断增强创新源头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统筹推进技术创新、协同创新、产业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二章 锚定科技创新新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践行省全创改的经验,推进科技创新、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有效转化为产业创新,优化创新人才成长培育的环境,统筹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学研合作、区域一体化发展、创新服务载体建设,着力优化创新发展生态,不断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六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科技创新领先一步,产业发展领跑一路。坚持把创新摆在六安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把科技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着力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树牢创新发展意识,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研发机构、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内生动力,推动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更多向依靠创新驱动发展转变,不断加快创新型六安建设步伐。 ——坚持把企业作为创新发展主体。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着力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壮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完善“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成果转化体系,加快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提升创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科技型企业量质双提升。 ——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围绕“5+1”产业领域,聚焦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的新要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创新短板和技术瓶颈。推动产业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打造创新型产业体系,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形成新产业。 ——坚持把开放协同作为重要抓手。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广泛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肥都市圈、合六经济走廊等惠及我市的国家及省区域协同发展体系,做好“攀亲结故”工程,充分利用各类高端创新资源,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拓展发展空间。 ——坚持把创新人才作为重要支撑。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把人才资源开发摆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完善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培、引、留、用”机制,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养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引培一批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六安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产业链和创新链双向融合,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建成更有创新活力、更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创新型城市。 ——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加大。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充分激发,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年均增长15%左右,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1.4%左右,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达到3%左右。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每万就业人口中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达到30人/年左右,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力争实现“四个一”目标,即创建1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1家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高新技术产业量质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融合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保持持续增长,创新型领军企业加速涌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5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1.5%,形成1-2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创新创业人才加速集聚。深入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政策,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结合、研发机构引进与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并举,保持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更趋合理,高层次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引领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力争到2025年,全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数量达到10家以上。 ——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科研诚信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技术交易更为活跃,成果转化基金、天使投资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科技创新创业资源高度集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跃度大幅提升。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进一步提升,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形成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 六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主要目标 第三章 激发科技创新新活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创新工作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把科技创新摆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的战略支撑地位,不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不断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一、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突出补链、延链、强链,强化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注重产业集群基地建设与合肥产业链结合,打造合肥都市圈协同创新产业基地,构建开放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先导作用,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1.新材料 ——铁基新材料。加快铁矿采选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产业化,提高铁矿采选效率和精铁粉质量。推动计算机及AI算法与传统钢铁工业深度融合,开展钢铁窄成分控制、钢质纯净度和表面质量控制技术研究,强化工程机械、智能制造装备、汽车、轨道交通、新能源等行业的新型高强韧、强耐蚀、高耐磨、高阻尼铁基材料研发。 ——磁性材料。大力发展满足高端电子、电工产品需求的稀土永磁材料、高性能永磁铁氧体、金属软磁材料及磁粉心产品。围绕适应5G、智能终端、高端医疗等发展需求,聚焦钕铁硼磁体关键技术攻关,突破高精度成型、高信耐性、多极充磁、微小极宽充磁等关键技术。 ——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支持高性能金属材料研发,支持开发高阻尼复合金属板等高性能军民两用产品,重点发展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热部件、压水堆核电站核岛合金钢铸件,开发镍基耐蚀合金材料及其零部件6Mo超级奥氏体不锈钢/钢、钛/钢/钛大幅面超薄复合板,镍基合金类复合板,多层叠轧钛合金超薄宽幅板等系列新型金属复合材料。提升汽车、高铁、建筑、船舶及航空航天领域高性能抗延迟断裂耐候钢紧固件材料技术研发能力。支持开发辐射制冷覆膜金属板等高性能绿色建材产品。支持环保水性多功能涂料用铝颜料关键技术研发。 2.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 ——氢能。提升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和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加快双极板、膜电极关键技术攻关,突破CCM涂布和多层纳米结构涂层技术,加强对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增湿器、DC/DC变换器、阀件等辅助系统关键部件研发,全面提升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系统的批量制造技术,关键部件国产替代率大幅提高。支持开展燃料电池催化剂等关键电极材料开发。支持开展质子交换膜纯水制氢、固体聚合物电解质电解水制氢等技术研发,发展耦合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高效低成本氢储能技术。加快引进氢能产业链上游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储气罐等关键零部件项目,依托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六安院氢能项目孵化平台,加速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制氢、储氢、运氢供应链建设。 ——光伏新能源。大力发展太阳能设备和生产装备制造、太阳能材料制造,注重多晶硅原材料提炼技术、晶体硅锭/硅片生产和切割技术、电池片技术或工艺更新、晶硅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研发、光伏产业技术设备研发制造。 ——新能源汽车。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供给。推动开发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关键技术,支持电机、电控系统研发。突破商用车混合动力自动变速器技术,降低使用成本,实现操作的舒适性和平稳性,系统提升整车能耗、可靠性、安全性与经济性等综合性能。研发氢燃料电池汽车,攻关燃料电池改装车技术,持续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依托合肥全国新能源汽车之都,建设六安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基地。重点布局整车及电机、电控、电池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依托雅迪高端电动车生产基地及配套产业园,打造全国重要的低速电动车生产基地。依托龙头企业发展改装车、叉车等专用车和齿轮、变速箱等汽车零部件制造。 ——电光源。推动传统照明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节能灯、LED灯等绿色照明。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发展智能照明、城市生态照明、汽车照明、工业照明等。积极拓展产业链条,发展LED背光源、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等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以及外延片制造、芯片封装等。 3.先进制造 ——关键基础件。重点发展特殊领域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高端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锻造产业链长板,发展核电、海洋工程、“两机”部件等先进铸造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制造基地。 ——航空航天。加快航空涡轴发动机、直升机技术研发,支持发展高原重载无人机,消防、应急、电力等特种无人机、地面装备和其他特种装备产业,在小微型航空发动机、轻型直升机、重载无人机和航空特种装备等技术领域形成发展新优势。 ——地质勘探。开展5000米地下新型能源勘探智能钻探装备与关键技术研究,满足地下深部新型能源、油气勘探、地质岩心钻探、科学钻探需求。 ——电机。支持超高效电机、静音电机(隔振)、变频电机、大型电机、永磁电机及特种电机研发生产。围绕产品设计、制造智能化水平提升,大力开发节能电机、专用电机、变频电机产品,提升电机高效化、智能化水平。重点开发适合汽车、家电使用的机电一体化电机。鼓励开发高性能、轻薄短小化、永磁化、无铁心化、无刷化、组合化微电机产品和高压高效大型电机。力争在驱动、控制、电路保护技术等方面实现突破。 4.人工智能 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具有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重点支持道面结构检测智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全面掌握高集成度、自主定位导航、智能化数据分析处理方面等核心技术,形成“机器人+智能检测诊断+数据处理分析应用”国内领先优势。加快工业机器人应用研究,支持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与专机设备研发制造和服务。研制非标结构件焊接机器人,实现工件视觉辅助自动化焊接。支持L4级无人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应用,打造车规级自动驾驶产品。支持智能停车系统及设备开发,强化人工智能及物联网技术在停车行业与智能装备的落地应用。发展粮食智慧管控技术,推动粮食食品现场快速检测及溯源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婴儿监护认知智能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开展多模态感知、深度神经网络分析、智能决策推送等核心技术攻关,研制集视觉、听觉、触觉以及分析判决为一体的边缘计算装备。研发水果一体化快速检测与智慧分选技术,建立六安地区特色果品质量分选技术流程与质量标准体系。 5.生态环保 ——环保技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矿产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科技创新。开展废气、废水、土壤治理成套设备和环保在线监测系统研发。开展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关键技术研发,提升城乡污水以及能源化工、精细化工、生物制药、冶金电镀等工业污水处理能力。研发高效、便捷的污泥减量化、资源化技术,支持开发低成本、低能耗、污泥干化设备。围绕叠螺式离心机、液压连杆式液压翻板门、开度荷重一体化数字卷扬式启闭机等水利环保新产品开展科技攻关。推进智能型液压抓臂式清污机器人研发,支持向大型化和系列化方向发展。 ——资源利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开展铁尾砂矿、粉煤灰等大宗固废物基础理论研究和综合利用技术,利用铁尾矿研制活化粉体材料、烧陶粒(砂)产品等,以铁尾矿粉及其衍生物为原材制备轻质高强的绿色混凝土预制构件。 6.生物医药 依托西山药库资源,围绕霍山石斛、灵芝、天麻、茯苓等大别山道地特色中药材的产业化开发,从原种保护、良种选育、种苗(菌种)繁育、生态栽培、产地加工、高值化开发等产业链各环节开展研究,促进道地药材的产业化。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开展全链条种植技术集成示范和质量追溯研究,开展中药材产地加工、炮制、提取、仓储、运输等关键技术研究。以道地中药材为基源,开发药食两用产品、新食品原料、保健食品等衍生产品。支持数字化、智能化、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研发和生产。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完善大别山中医药资源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 (二)引领打造信创产业 发挥信创产业推动我市经济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水平的关键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产业基础能力,带动传统IT信息产业转型,加速把信创产业打造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1.新型显示 集中力量开发和掌握AMOLED显示关键技术,推动新型显示上下游产业链发展。重点支持AMOLED柔性显示触控模组、玻璃盖板、商显大屏、触控传感器、电致变色等研发生产,重点布局AMOLED柔性显示触控模组的产业链多项关键材料及产品智型Mini-LED背光模组,实现高色域,高亮,低功耗,透明显示等新型显示模组,配套国内产业链,形成产业协同。 2.5G电子元器件 开展半导体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电子信息产品及配套件、元器件、组件研发,发展微波通信技术、计算机外围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支持电子元器件封装、载带产品设计研发生产,支持具有低介电损耗、低介电常数和高导热多功能封装新材料产品的开发。重点支持5G结构件、5G射频器件、5G高频测试仪器仪表和5G智能终端等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 3.物联网 开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在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防灾减灾、资源控制与管理、智慧医疗与健康养老、生态环保与节能减排、新型农业技术运用与管理、城市智能化管理、现代物流等领域推进信息化建设。重点支持在食品溯源、智能电网、智能交通、环境监测、公共安全、智能家居、智能医疗等领域构建物联网应用场景。推进“智慧餐厨”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区域种植养殖业、菜品半成品加工、冷链配送保鲜储存、食品卫生安全监测以及配套生产、食材种植、微生物垃圾处理设备等全产业链的共同发展。 4.工业互联网 加快信息技术从研发设计、营销服务两端向生产制造环节渗透,推动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系统深度融合。企业全面、实时掌控生产管理系统及各类资源,并通过实时监控追踪、报警等手段,确保生产调度等决策更加合理、精准,更加灵活地响应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实现智能控制、运营优化和生产组织方式变革。 (三)支持提升现代农业 强化科技赋能,实施“两强一增”行动,支持农林企业、科研院所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创新驱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138+N”和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提供动力支撑,推动全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振兴六安样板。 1.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 通过选优配强科技特派员队伍、搭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载体、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功能、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健全科技特派员精准服务体系以及完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政策保障等措施,努力打造科技特派员制度六安升级版,深入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 2.科技强农 支持种业振兴打造种业强市。发挥科技引擎带动作用,聚焦优良特色地方品种,开展良种选育科研联合攻关,创制一批新种质、新品种(配套系)。开展霍山石斛、舒城黄姜、金寨食用菌等重要种质资源的基础性、保护性研究。推进霍寿黑猪、皖西白鹅、皖西麻黄鸡、霍邱朗德鹅等地方畜禽遗传资源提纯复壮。 推进种养业提质增效。加大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加强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土壤生态修复、病虫害防治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提升土壤健康保育和治理修复能力。开展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及设施装备的研发、示范推广应用,强化动物重大疫病诊断与综合防控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 提升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围绕名优特新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需求与新型食品消费需求,以粮食精深加工、木本油料精深加工、畜禽水产品精深加工、茶及果蔬精深加工、功能食品制造为重点,推进农产品加工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助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聚焦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品质检测技术,加强农产品及其制品的品质快速检测技术和质量安全溯源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升“食安安徽”六安品牌的科技内涵。 3.机械强农 提升农机装备研发水平。助力创响烘干机“六安制造”品牌,打造“中国粮食烘干机研发制造基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推动企业设备研发技术升级,加快提升农机制造企业竞争力。引导农机制造企业、农机用户、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开展适应山区农机装备和关键技术的协同攻关,加大丘陵山区适用装备和技术的研发力度。支持适应养殖业发展的畜禽粪污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尾水净化、洗消饲喂等农机装备研制。推动农作物精确播种、采摘分选、施肥施药、整地除草以及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开展农产品功能性包装全流程自动化成套装备及智能化管理系统研制。 (四)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 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在链接技术需求与供给、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科技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大科技的伸延度和吸引力,建立跨区域科技合作机制,吸引市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来我市设立科技服务机构。 1.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围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金融、专业技术服务等领域,重点支持开展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服务机构培育和引进、科技服务人才引育等方面工作,提升科技服务专业化水平,形成覆盖创新创业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支持建立市场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提供技术咨询评估、成果推介、交易经纪、融资担保等服务,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2.完善科技金融体系 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优先满足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融资需求,支持创新联合体建设。探索建立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科技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和财政资金、金融资本、企业、社会资本多方投入的科技创新金融体系,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汇聚形成科技金融引导资金池,支持和引导科技金融进一步融合。探索建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形成以“政银担”合作模式为基础的联动支持科技创业创新发展的新机制。 3.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健全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推动企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规范化建设工作,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突出知识产权质量导向,促进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的转变,推动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资本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企业内部保护和外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切实保护创新创业者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二、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 深化政产学研用金融合,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汇聚,促进企业真正成为创新投入、技术研发、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的主体。 (一)增量提质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强基工程,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坚持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作为推动创新发展的先手棋,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建立高企梯次培育机制,强化培训指导,引导人才、技术、成果、资本等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积极做好工业“积树成林”文章,加大现有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力度,重点引进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创新型企业,提升我市工业企业的发展质量,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后备力量。 (二)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 充分发挥科技型领军企业对重点产业链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共同开展终端及其配套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持龙头企业探索下一代“无人区”科技,抢占产业发展先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购买知识产权等方式提高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引进和培育计划,通过孵化器孵化一批、领军企业派生一批、科技人员创办一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一批等途径,发展壮大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活力强、掌握核心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库,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进一步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中小企业孵化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三)提高企业研发能力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破解企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成果和产品。谋划布局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和创新平台,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实现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支持本土企业,采用“科研飞地”新模式,利用发达地区科技、人才、学科优势打造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于一体的新型科技创新平台或离岸创新中心。鼓励企业牵头,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共享科研成果,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着力培育一批技术能力一流、规模与品牌居行业前列、引领行业跨越发展的龙头企业。 三、培养集聚科技创新人才 坚持“双招双引”和本土培育并重,健全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引培机制,加快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一)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高端人才,按照“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策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在六安创新创业。支持现有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做大做强,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重点加强与松江等长三角地区人才互动交流,鼓励沪苏浙高校院所创新团队携带先进科技成果来六安转化产业化。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攻克核心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实施柔性引才新模式,支持皖籍专家学者回乡任职兼职。探索孵化在飞地、产业化在本地,研发在飞地、生产在本地的“人才飞地”模式。聚焦产业发展,推行项目期“候鸟式”聘任等柔性引才方式。支持重点产业企业聘用科研人才、技术支撑人才,保障重点产业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要。 (二)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贯彻中央省市人才政策,大力培育战略“帅才”、产业“英才”、青年“俊才”和制造“匠才”。探索建立开放式人才培养机制,支持重点产业企业根据人才能力和业绩,按照科研人才、技术支撑人才和管理人才等类别,自主评定人才序列,并赋予相应工作职责,提供相应薪酬待遇。建立专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结合,培养面向生产一线的实用工程人才、卓越工程师和专业技能人才。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培养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完善海外人才服务机制,落实海外人才政策,深入实施外国人来签证制度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健全人才凝聚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把提供良好人才成长空间作为人才凝聚的战略重点。 (三)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实施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5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开展省科技活动周和科技下乡等系列活动。深化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做好现有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实体科技馆,加强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校园科技馆、社区科普馆建设。开展科普基地(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积极开展全国及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典型事迹的宣传,在全市营造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氛围。 第四章 强化科技创新新动能 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作用,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通过技术开发、企业孵化、技术服务、投融资等形式,全链条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更充分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构筑全功能多层次的创新生态圈。 一、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能力,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自主创新。 (一)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 政府从政策奖励、项目扶持等层面上对研发投入进行支持,通过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加强研发经费归集管理,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研机构扩容提质,提升现有科研机构创新效能,积极引进大院大所在我市设立研发平台,培育组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组织实施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鼓励支持域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围绕产业需求、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人口健康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我市产业布局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科技创新需求,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勇于“揭榜挂帅”,主动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研发课题,力争在航空、核电、氢燃料电池、光伏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部分领域技术水平、重点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综合采取定向委托、公开竞争等方式,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推动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难题,引领企业转型升级。 (三)加快创新链产业链双向融合 围绕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创新链推动产业链,以产业链拉动创新链,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锚定科技发展前沿和产业变革趋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高质量产业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平台体系,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关键,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机制,着力提升原始创新、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更多科技创新型企业,形成企业创新需求与创新供给良好互动的产业链。 二、打造高能级创新服务平台 聚焦我市“5+1”产业领域,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在高端研发平台建设上取得突破,围绕研发到转化到孵化再到产业化不同阶段建设各类载体,构建由点到面、由中心到全域的创新体系。 (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引进集聚高端科技要素资源,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平台。围绕我市高端装备制造、氢燃料电池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高位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积极创建“一室一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引导更多企业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进驻或创办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市政府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战略合作,重点推进安徽工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六安院、裕安区双创中心、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六安果树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建设。支持六安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持霍山县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县,支持舒城县创建省级创新型县。依托皖西学院加快大别山中医药研究院建设。 (二)搭建梯级孵化平台 重点支持打造合六科创走廊,建设若干科创载体。盘活利用现有资源,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自建、引入团队、联合大企业或投资机构等方式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双创载体,进一步打造孵化链条,逐步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孵化平台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引导现有孵化器、众创空间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和功能配套,支持从发达地区引进专业运营团队,面向细分市场聚集双创资源,实施精准孵化,充分保障入驻企业所需的要素配套。加强与高等院所合作搭建高端研发平台,探索概念验证中试平台、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 (三)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鼓励引导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完善咨询、论证、评估等功能。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提高技术转移专业化服务水平。探索完善科技成果寻找捕捉机制,引导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提高寻找捕捉对接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能力。提升创新成果在六安转化和产业化速度。充分利用安徽科技大市场,深度参与安徽科技大市场,争取六安分市场项目建设;参与成果转化直通车、创新项目路演等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展示对接活动;围绕重点产业链和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三、提升科技开放合作能力 积极贯彻“四创两高” 部署,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借力“合六经济走廊”“合肥都市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设机遇,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加快全方位对外开放合作,提升创新能力。 (一)深化产学研用对接合作 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绿色食品与生物医药、数字创意与现代服务业“5+1”产业领域,和“一心一廊”、“一谷一带”、“一岭一库”建设,积极引导和服务本地企业紧盯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推动本地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高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鼓励引导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实施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充分利用市内外高校院所优势科教资源,引导更多科技成果在我市汇聚转化。围绕我市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大力推动本地企业积极吸纳转化市外先进技术成果,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二)加快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积极对接融入“合六经济走廊”“合肥都市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和省发展战略布局,深化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主动参与重大科技研发合作分工,在产业承接、创新相接、开放对接、改革衔接上下功夫,主动融入合肥都市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加快构建合六一体化的区域创新发展体系。以打造“合六科创走廊”为抓手,深度对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G60科创走廊、沪宁合产业创新带,推动合肥市及沪苏浙地区产业链和创新链向我市延伸。以六安市纳入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按照“三核五城多区”空间架构,努力实现合肥、芜湖、蚌埠、六安、安庆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支持重点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携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产业内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三)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 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战略需求,通过与专业化海外引才引智协作机构建立联系、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对接会等渠道,以联合开展项目合作引进海外高端人才。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园区等主体,围绕战略科技发展、产业技术创新、社会与生态建设、农业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建立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机构、外国高端专家开展跨区域合作,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向纵深发展。探索建立研发在海外、成果转化基地在六安的新“飞地”模式,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合办或收购研发机构。 四、支持园区扩容转型升级 坚持走“科创+产业”道路,推动高新园区创建升级,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园区发展环境。 (一)引领开发园区创新发展 引导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四个“面向”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研发课题,力争在航空、核电、氢燃料电池、光伏制造、生物科技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共性技术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联盟,围绕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攻关,加快成果流动与技术转移。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拓宽科技型企业资金支持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资本项目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积极争取省“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省等重大创新政策支持,促进开发区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关键零部件和中间品制造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金安经济开发区为平台,培育建设六安市软件园,带动辐射立方数科产业园、现代服务业基地总部园等分园区协同发展,实现线上与线下、实体与虚拟园区优势互补,推进产业聚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软件产业园、双创孵化园、服务外包产业园。 (二)加快高新园区创建升级 坚持“以升促建”原则,对标国家高新区的升级条件,支持六安高新区“强基础、补短板、重特色”,着力完善升级要件,加快国家高新区创建步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园区传统产业创新转型升级,支持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加快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支持园区科技服务机构发展,通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研发项目,推动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鼓励支持符合省级高新区创建条件的开发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园区软件升级,加大我市省级高新区布局建设力度。 (三)促进农业科技园区转型 推动六安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六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要素聚集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对市、县两级农业产业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大省级农业科园区培育创建力度,实现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县区全覆盖(市开发区除外)。构建国家、省、市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示范体系,拓展园区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四大功能,推动园区整体科技创新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推进科技成果惠及民生 围绕人口健康、绿色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应用,提升人民高品质生活。 (一)科技支撑人口健康发展 提升公共卫生科技应用能力建设,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科技应用体系。支持三甲医院创建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预防、临床科研能力提升,开展重大疾病防控、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老年医学等临床医学研究。开展新型基因扩增(PCR)诊断试剂及检测试剂盒制备技术研发,开发分子诊断产品以及生物制剂产品。加快生物医药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智慧助老行动。积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二)科技支撑绿色发展 坚定不移实施绿色振兴赶超战略,紧贴六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需求,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发挥科技支持环境改善、污染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作用,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开展基于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工业“三废”与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加快新能源、城市节水、可再生资源、矿产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三)科技支撑安全发展 科技创新支撑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与社会治理领域深度融合,推进安全生产、城市公共安全保障、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方面智能预警与应急防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推进社会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风险地区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高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第五章 健全科技创新新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大力弘扬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统筹协调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研究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逐层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科技投入 坚持目标引领,强化成果导向,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多元化支持机制。加大重大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持,强化对基础研究、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的稳定支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综合运用创新奖补、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加大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扶持力度。强化政策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安徽省“科技创新”“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扶持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十四五”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 三、营造创新环境 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树立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识,积极探索运用新理念、新平台、新技术、新机制做好新时代科技宣传工作,提升科技传播力和舆论引导力。抓好青少年科学兴趣和科学素质的培养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崇尚科学、理解科学的创新环境,让创新成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尽职免责为导向,建立改革创新试错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工作力量,优化县(区)科技创新管理及服务机构设置,充分激发各县区创新创业活力。 四、强化评估考核 落实地方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把创新发展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重大督查任务事项,优化考核指标和督查内容。完善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科研评价制度, 完善 创新调查制度和科技报告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完善考核结果通报发布和奖惩措施,形成倒逼机制,发挥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建立科技创新规划动态监测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全周期总结评估,定期公布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效果的重要依据。 六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docx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六安市经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部门: 现将《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要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六政办〔2020〕12号),每月对项目库动态调整,及时精确更新项目进度、入统情况等信息;要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充列入项目库。各县区每月动态调整情况于当月20日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局。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帮助未落地的项目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此项目库不作为备案及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的依据),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要发挥技术改造投资省、周期短、见效快、风险低的优势,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推动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尽快形成经济增长点;要注重项目投资转化,在库项目原则上一律按照技改属性纳入投资统计。 三、强化项目要素保障。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土地、用工等要素需求。主动向金融及投资机构推送技改项目信息,推动银企对接。要帮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县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要大力支持技术改造项目。要大力营造支持技术改造的良好氛围,加大重点技改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形成示范效应。 附件 : 《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pdf 2021年3月30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关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 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六安市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18日 六安市关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提高创新发展能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知识产权创造 1.对获得新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的本市注册登记企业或组织,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同一国外发明专利经2个(含2个)以上国家授权的,给予4万元奖励。 2.对获得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的本市注册登记企业或组织,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当年给予0.5万元奖励,第三年凭年费缴纳凭证给予0.5万元奖励);对从市外受让发明专利用于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的企业,依据转让合同申请本条款奖励。 3.对获得新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人,按每件0.5万元给发明人奖励。 4.对国内发明专利自授权之日起10年内享受政策减免后的年费,给予全额资助;不享受政策减免的年费,给予50%资助。 5.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验收合格的,给予30万元资助。 6.对新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7.对代理本市发明专利年度申请量达到100件(含10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 8.对代理本市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达到20件(含2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达到30件(含3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9.对新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且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专利工作满1年的人员,给予1万元奖励。 10.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11.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12.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13.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 14.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15.对新认定的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申请人和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16.对新核准注册的国际商标所属本市注册登记企业,给予每件2万元奖励;同一国际商标经2个(含2个)以上国家注册的,给予4万元奖励。 17.对新获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人,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 18.对新认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新获批的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分别给予申请人20万元奖励。 19.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20.对新认定的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推进知识产权运用 21.对开展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担保业务,年知识产权担保贷款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给予20万元奖励。 22.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从市外运营发明专利转让给市内生产经营性企业实际运用产生效益的,按转让每件发明专利给予0.3万元奖励,每个中介服务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3.对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开展专利导航、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通过评审验收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24.对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 三、其他 25.市政府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本政策措施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26.本政策措施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关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