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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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售价
面议
租金
97500.00亩
占地面积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详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园区配套
食堂
宿舍
便利店
公共交通
停车位
充电桩
公共会议室
武先生
资深选址专家
phone 电话联系
在线沟通
资深专家即时响应
2874
基本信息
园区内企业
园区内产业
相关基金
相关政策

产业园简介

(一)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宁乡高新区地处“一带一路”重点节点城市长沙、中部首个国家级新区湖南湘江新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域。 (二)经济发展平台 宁乡高新区行政区划隶属少奇故里宁乡。宁乡县全力打造长沙西线工业走廊,实行土地、融资、力量、配套、政策“五个集中”主攻工业项目落地、加速产业升级、厚植发展优势,位居全国工业百强县第13位。 (三)经济发展优势 宁乡高新区于2006年启动开发建设,总体规划面积65平方公里,已建成区面积13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等主要指标连续年均增长超过60%。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80亿元,财政收入25亿元。

产业基础

招商方向
新能源-新能源电池研发及回收利用;

入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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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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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

新能源
(1)
企业名称
中联重科
所属赛道
新能源电池研发及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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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省直管试点县工信部门: 《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26日 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绿色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以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为主要内容,获得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称号的单位统称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是指主管部门引导企业或园区按照相关标准、文件要求进行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并在创建完成后,依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符合性评判的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评价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包括了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的评价和管理工作,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管理按照《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第六条 企业和园区自愿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及评价工作,评价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评价和管理工作,各级工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培育、创建和申报推荐工作,并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创建及评价工作程序 第八条 创建绿色工厂的基本条件: (一)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健全; (四)企业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 (六)符合绿色工厂相关标准、文件要求。 第九条 创建绿色园区的基本条件: (一)应为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新区、自贸区、省级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及其独立组团; (二)近三年,未发生较大以上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三)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 (四)园区重点企业100%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五)园区内企业不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六)园区建立了履行绿色发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七)符合绿色园区相关标准、文件要求。 第十条 创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职业伤害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 (三)在行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较完善的能源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四)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标准、文件要求。 第十一条 具备创建基础和条件的企业、园区,对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见附件1),并向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工信部门提出创建申请。 第十二条 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工信部门对企业或园区的创建方案审核后,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市州或省直管试点县上报的企业、园区创建方案进行审核,筛选具有行业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园区,确定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单位,并发布年度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 第十三条 列入年度创建计划的企业、园区,对照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和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方案实施完成后,对照相应标准进行自评价,并编写《自评价报告》;自评价达到绿色制造体系评价标准要求的,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相应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开展现场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 经第三方机构评价合格的企业、园区,向所在地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工信部门提交《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工信部门审核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十五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对通过评估的企业、园区,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实。经审核符合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名单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 第三章评价机构管理 第十六条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系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0%; (四)建立严格的机构管理制度、评价工作规程、评价人员管理制度、专家审议制度等; (五)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六)评价机构与所有从事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的专职人员均需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七)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八)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 第十七条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加强自律,主动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并公开相关证明材料,方便企业和园区择优选择,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本办法,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出具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评价报告负责,接受监督。 第十九条 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在提交评价报告的同时提交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能力自我声明(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 (一)机构基本情况;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从事评价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及劳动关系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开展绿色发展、清洁生产、节能诊断、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业务的第三方服务证明材料; (五)有关管理制度及内控程序文件;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能力的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取消其在湖南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的资格;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不采信其评价报告和评价结果。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评价周期为三年,期满后应及时进行再评价。绿色工厂发生生产工艺变更、主要生产设备更新等重大调整的,绿色园区发生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身或上下游主要供应商发生生产工艺变更、主要生产设备更新的,均应及时进行再评价。 第二十二条 进行再评价的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须对上一评价周期内的实际运行情况和主要绿色制造体系指标进行汇总,并按照绿色制造体系自评价的有关要求编制《再评价报告》,形成再评价材料,再评价材料经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工信部门初审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再评价材料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 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应在“湖南省工信云平台”按要求报送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情况,每半年报送一次。 第二十四条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日常监督,督促企业和园区及时报送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情况及相关资料;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将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纳入专项或日常节能监察范围,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企业或园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资格: (一)自行要求取消其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称号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再评价或再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三)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及时报送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情况的; (四)停工、停产一年以上的。 第二十六条 企业或园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资格: (一)被依法终止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的; (四)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第二十七条 被取消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资格的企业和园区,两年内(含两年)重新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的,按照再评价的要求开展评价;超过两年的,按照新申报单位的要求开展创建和评价。 第二十八条 被撤销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资格的企业和园区,三年内不得重新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评价。 第二十九条 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工信部门审核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调整。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二年。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局 |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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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链发展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园区,有关企业: 现将《湖南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链发展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14日 湖南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链发展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新型显示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推动我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础条件 一是产业链条比较完整。形成了包括以高白超薄玻璃、蓝宝石晶体、透明导电膜靶材、聚酰亚胺散热膜等为主的上游产业;以显示面板、盖板、透明导电膜、增透膜、封装材料等为主的中游产业;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数码相机、车载导航仪、智能家居、工控仪器、医疗仪器、汽车电子等为主的下游产业。二是骨干企业实力较强。拥有蓝思科技、中电长城、比亚迪电子、邵阳彩虹、贵德集团、晶讯光电、达福鑫等骨干企业40余家。蓝思科技是全球消费电子产品防护玻璃行业的领导者,整体技术居国际先进水平,是国际一流品牌视窗防护面板的主要供应商。三是产业布局日趋优化。形成了以长沙为核心区,株洲、邵阳、衡阳等为辐射区的“一核多点”产业集聚态势。长株潭地区聚集了蓝思科技、惠科光电、株洲晶彩、火炬安泰、长城信息、纽曼数码等从上游原材料到中游显示器件及模组到下游应用的一批企业。邵阳引进彩虹集团等企业,填补了产业链上游显示防护玻璃制造的空白。湘南地区借助靠近广东的区位优势,承接了贵德集团等一批生产液晶显示屏、触摸显示屏等显示模组的企业。四是技术创新基础较好。在新型显示器件领域拥有正高级专家、教授300多人,副高级专家700多人。建立了重点高校、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为主力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建有湖南特种玻璃研究院、湖南省真空镀膜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视窗防护玻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南云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正在建设新型显示器件及组件研发的联合实验室。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抢抓国家新型显示产业超越发展机遇,坚持创新引领、龙头带动、配套提升、集聚发展、开放共享,以重大工程为牵引,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五链”深度融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培育产业生态,打造国家级新型显示产业集聚区、高世代基板玻璃研发生产基地,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做出贡献。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链规模超过2000亿元,形成以长株潭为核心,邵阳、永州、衡阳、郴州等多点支撑的“一核多点”产业格局。产业链规模企业过百家,力争1家企业冲刺千亿,5家企业过百亿。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2个以上、省级创新平台10个以上,聚焦产业链重点环节,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自主专利池,推动产业链水平全面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强玻引屏补端”工程 加速强玻、引屏、补端。以柔性、超高清、高性价比为技术重点发展方向,巩固消费电子品外观玻璃、2.5D/3D曲面玻璃、光学薄膜、触摸屏单体和模组等重点产品的市场地位,突破高世代面板/盖板用基板玻璃。加快布局TFT-LCD、柔性AMOLED面板、OLED生产线,发展大中小尺寸面板。支持蓝思科技等进行上下游垂直整合,做大做强智能终端及零部件产业,带动智能手机品牌生产、手机/平板电脑方案、手机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等企业集群,打造链条构架全的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链。 加强产业配套支撑。鼓励产业链内、产业链间的配套与合作,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规模效益,形成上中下游企业的战略供应关系,完善生产配套体系。支持我省有色、化工等产业转型升级,进军基础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领域。培育IC驱动芯片等核心元器件设计、制造企业,新型金属及其氧化物靶材、湿电子化学品、高端光学膜材等关键材料企业,高精度智能成型设备、精密激光切割设备、玻璃检测、自动化设备等关键设备企业。 构建产业生态体系。以“PK”体系、“鲲鹏”计算产业生态为抓手,推动新型显示器件产业与智能网联、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湖南卫视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生态平台优势,努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显示生态内容生产基地和应用示范区,促进我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做强大企业。发挥蓝思科技、湖南三安、长沙惠科、湖南邵虹、邵阳彩虹、中电长城、贵德集团等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发展一批中小微企业。瞄准世界500强、大型跨国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开展靶向招商、以商招商和补链招商。支持全球新型显示器件龙头企业在湖南设立研究机构、区域总部、创新中心、孵化基地。推进高端视窗防护面板、G8.5+基板玻璃、第8.6代超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等重点项目建设。 培育“小巨人”。针对上游原材料、核心元器件、模组面板、终端产品、应用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精准扶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着眼细分领域,扶持一批 “小巨人”、“隐形冠军”,推动新型显示器件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将新型显示器件作为优先引进和重点支持的领域,孵化培育创新创业企业。 (三)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蓝思科技、惠科光电、比亚迪电子、湖南三安、湖南邵虹、邵阳彩虹等,打造国家级新型显示产业集聚区、高世代基板玻璃研发生产基地。通过部省、省市联合培育和建设一批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集聚区、创新示范区、特色小镇、众创基地。加快培育长沙新型显示器件、触控模组,株洲显示终端,永州、郴州显示模组等特色聚集区,形成以长株潭为核心,邵阳、永州、郴州等为支撑的“一核多点”产业集聚态势。推动项目向集聚区集中、产业向园区聚集,加速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聚集。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技术引进等手段,加快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湖南特种玻璃研究院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完善长沙E中心、电子信息产业服务中心/湖南云普检测技术服务中心等平台功能。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湖南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联盟,加强企业信息沟通和供需合作。 (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高世代基板玻璃生产设备、工艺等卡脖子技术,加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突破金属网格电容触控技术、石墨烯屏触控技术、3D盖板、OGS触控贴合、高密封性薄膜封装等技术和工艺,掌握LTPS和Oxide背板规模生产技术。加强新型纳米银线材料、新一代有机发光材料的工程化研究,突破新型先进精密陶瓷技术、蓝宝石单晶生长技术。布局量子点、全息、激光、印刷OLED显示等前瞻性显示技术领域理论和应用研究。加大电子墨水、柔性显示、SED显示、3D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攻关。 加强技术创新协同。充分发挥省内高校在计算机、集成电路、材料学、自动化、光电等学科的优势,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加强高端元器件、触控及显示工艺领域、显示功能材料、前瞻技术及产品领域的研究,加速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聚焦产业链重点环节,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链的研发能力和应用水平。支持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开展关键技术联合研发、专利运营、标准制定等工作,建立重点企业专利成果共享机制,盘活创新资源,建立产业技术联盟。 (五)深化开放合作 主动对接国家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战略,积极融入成渝鄂、长江中游城市群等世界级新型显示先进制造业集群,争取获得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精准承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产业转移,充分发挥湖南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电子信息、乘用汽车等重点领域的市场与产业优势,吸引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产业转移入湘,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打造共同管理、利益共享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办好世界计算机大会、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链学术研讨会、产业对接会等交流活动,搭建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技术交流合作平台。鼓励省内新型显示器件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内外龙头企业、研究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产业链推进工作机制,由联系产业链的省领导挂帅,省直部门、地方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加强重大工程的组织实施与协调服务等工作,对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优先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项计划。 (二)推动政策落实 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链发展。积极落实新型显示器件进口物资税收政策、进口设备增值税分期纳税等政策,争取我省新型显示器件有关进口物资及重大技术装备纳入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目录。落实首批次应用和重大技术装备成果转化奖励政策,将“补短板”、“填空白”的新型显示器件重点产品纳入首批次应用示范项目奖励,并争取进入国家重点产品首批次示范应用指导目录;对使用本省新型显示器件企业制造的显示终端产品及整机的首台(套)装备给予重点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型显示器件、显示终端产品优先纳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三)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鼓励市场化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发挥政府协调作用,维护公平竞争,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化发展环境。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减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发挥省级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链。 (四)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国内外领军人才及团队、高端技术人才、复合管理型人才、行业紧缺人才等引进,在引进奖励、税收优惠、住房补贴、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福利配套方面优先保障。成立新型显示器件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高端智囊团。强化职业技能人才保障,满足企业用工需求。鼓励省市重点院校、科研院所等在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产学研合作,在专业人才教育、联合培养等方面强化合作。 相关文档: 无相关文档

长沙市工信局 |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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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区块链发展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区块链发展总体规划(2020—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区块链发展总体规划(2020—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块链的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世界各国竞相布局区块链,对区块链公链展开核心技术优化和创新成为全球竞争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突破口。我省拥有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天河区块链研究院、和信区块链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编制了区块链安全技术测评6项湖南省标准,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长沙经开区及有关企业联合成立了区块链安全技术检测中心,区块链企业集聚于娄底区块链产业园、星沙区块链产业园、长沙区块链产业园。国防科技大学研制的“Evonature”国际公链原型系统,提出了“一CPU一票”成果量证明算法、基于云计算的分层共识证明公链体系结构、匿名身份与实名身份相结合的区块链二级身份结构。拥有企业产品Conflux区块链底层系统公链、Ulord内容分发领域底层公链和MT国产软硬件一体化的区块链基础平台等。同时,区块链发展面临着核心技术亟待突破、产业规模较小、应用场景偏少、高端复合人才短缺、安全风险挑战等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为主线,加强基础研究,突破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区块链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区块链产业生态体系;探索区块链在社会综合治理和民生领域运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引导和规范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强化顶层设计,优化发展环境。推进重点领域区块链技术应用,探索形成有效应用模式。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超前布局区块链创新应用的基础研究,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区块链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度融合。 ——共享开放,安全有序。实施开放发展战略,拓展区块链发展新领域。完善政策法规,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推动区块链安全技术产业发展,加强区块链安全管理。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省区块链发展管理机制形成,在核心技术、基础设施、标准制定、专利布局、产业发展、融合应用、协同监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技术成果和技术专利数量进入全国前8位,创建3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3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区块链产业创新示范园区;培育形成10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区块链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区块链企业达100家,争取在区块链独角兽和上市企业上取得突破,全省区块链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在制造业、农业、数字文化领域分别建成“区块链+”示范应用项目5个、4个、3个以上。推动1000家以上传统企业业务“上链”,推动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数据“上链”,政务数据共享率达50%以上。 到2025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多领域、多场景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建立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区块链产业生态体系,区块链健康有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专利数量排名全国前5位,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5个以上,在标准体系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建成5个以上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产业示范园区;培育形成20家以上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区块链企业,200家以上技术和模式领先的区块链服务商,全省区块链相关产业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在制造业、农业、数字文化领域分别建成“区块链+”示范应用项目10个、8个、6个以上。推动5000家以上工业企业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转型升级。完成“区块链+民生”项目20个以上,政务数据共享率达80%以上。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推进区块链技术创新。 1.加强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互联网核心基础设施和区块链服务网络。 专栏1 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根镜像服务器和国家顶级域名解析节点。根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批复意见,在我省建设根镜像服务器和国家顶级域名解析节点,为我省及南方地区互联网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域名服务,提升互联网响应速度和解析效率,降低国际链路故障对互联网安全的影响。 争取在我省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互联网网间互联架构顶层节点,汇聚和疏通我省乃至全国网间通信流量,减少互联网流量的长途绕转。 争取在我省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域名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促进工业网络互联互通。 争取在我省建设国家物联网根节点平台区域二级节点。建设区域和行业物联网标识领域应用推广中心,并与国家顶级节点实现对接。 建设区块链服务网络。基于自主可控区块链技术,建立跨云服务、跨门户、跨底层框架的区块链基础网络平台,并与国家区块链服务网络对接。实现区块链底层链免搭建、免运维,为上层应用提供存储、传输、计算、开发、测试等区块链底层支持和服务。 2.攻克区块链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区块链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 专栏2 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工程 加强区块链底层技术研究。加强加密签名算法、高性能新型共识机制、智能合约、P2P组网结构、分布式系统与存储、分片技术、跨链技术等研究,培育高价值专利。到2025年,我省区块链技术专利数居全国前5位。加强加密技术、交易溯源技术、账户聚类技术、网络层恶意节点检测、零知识证明等区块链安全技术研究。 推动区块链与核高基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加强自主区块链技术与IGBT芯片、银河飞腾芯片、景嘉微电子图形处理器芯片、国科微电子视频解码芯片、麒麟操作系统等我省具有自主技术的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技术适配。 建设安全可控区块链底层平台。建立支持国密标准并且与国产软硬件相适配的自主技术区块链底层平台、国产化区块链即服务(BaaS)平台。建设以骨干企业为依托的自主可控区块链关键技术产业化平台(开源社区),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Evonature、Conflux、Ulord、MT等公链技术研发。到2025年,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基于自主技术的区块链开源底层平台。 促进区块链和网络安全产业协同发展。发挥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长沙)和湖南商用密码产业示范基地的带动效应,促进区块链与网络安全、商用密码等网络安全产业协同发展。 建设军民融合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各方平等参与、相互监督的网络信息平台,探索区块链在数据与情报共享、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战略信息隐蔽保护、后勤供应链管理、卫星监测、核设施监控等领域的应用。 推动北斗卫星导航和区块链的融合应用。利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定位、授时和短报文服务,与区块链共同构建高可靠、高安全的新一代信息时空技术体系。 3.建设区块链标准体系。推进区块链标准化工作。 专栏3 区块链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加快标准化工作体系建设。将区块链标准工作纳入我省“十四五”信息化标准工作体系,开展区块链标准研制工作。 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为重点,开展文创版权行业区块链标准化试点示范。以区块链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为重点,开展质量溯源行业区块链标准化试点示范。以星沙区块链产业园为重点,开展区块链安全技术检测标准化试点示范。 4.推动区块链与新基建融合发展。推进区块链技术与5G、数据中心、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专栏4 区块链与新基建融合发展工程 建设5G链网新基建平台。构建以区块链为底层协议的5G网络空间构架,建设以城市智能数据中心为大脑的5G链网新基建平台。 建设数据中心协同调度管理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将区域内数据中心和超算中心纳入调度平台,实现数据存储及计算资源的智能化调配。 构建基于区块链的云际计算服务平台。建立供需双方信息对称的云资源汇聚、协作及交易的市场,运用可信计算、同态加密、零知识证明、联邦学习等技术,为政府、高校、企业提供以计算、存储、数据和“数字空间证据”等资源服务为主的新型基础设施。 打造工业互联网安全云平台。建立基于区块链的控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工业互联网多层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 构建安全可信物联网。利用区块链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实现物联网传感设备可信采集,建立安全可信物联网。 (二)培育区块链产业生态。 1.科学规划区块链园区布局。推动形成科学有序的区块链产业分工和区域布局。 专栏5 区块链产业园区创建工程 支持区块链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创建区块链产业园,打造国家级和省级“区块链+智能制造”“区块链+大金融”“区块链+数字农业”“区块链+数字文创”“区块链+数字政务”“区块链+智慧城市”等示范区。支持娄底区块链产业园、星沙区块链产业园、长沙区块链产业园等园区创建国家级区块链产业园区和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创建省级区块链产业集聚区。 2.促进协同发展。推动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协同创新发展。 专栏6 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协同发展工程 筹建湖南省区块链协会。为区块链企业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参与区块链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 组建区块链专家智库。为区块链调查研究、政策起草、标准制定、行业管理提供智力支撑。 成立区块链产业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区块链产业技术发展提供专家咨询论证。 支持区块链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促进专业技术、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集聚。 推动重大研究成果产业化。依托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等科研成果产业化平台,加强与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推动区块链研究成果产业化。 建设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自主技术开源社区、基础性区块链技术研发平台、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国家级、省级区块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建成5个国家级区块链创新平台。 开展区块链发展运行监测分析。探索建立区块链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区块链发展运行监测平台和调度服务工作体系。 培育区块链企业。支持优势区块链企业发展。到2025年,培育形成20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区块链技术企业,200家以上技术和模式领先的区块链服务商。 专栏7 区块链示范应用推广工程 推进区块链试点示范。支持打造一批“区块链+”试点示范项目,每年遴选20个区块链技术开发和场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补助。 推介典型应用。编制区块链发展白皮书,推介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 3.培育要素市场。培育区块链人才、资本、知识等要素市场。 专栏8 区块链人才培育工程 完善区块链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区块链领域科技人才供给和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推动研究机构的创新资源与企业技术需求有效对接。 引进区块链高层次人才。引进一批区块链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在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中给予支持,参照相关规定在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优惠。 支持区块链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才创办区块链企业。 开展区块链教学与培训。鼓励高校设置区块链相关课程或专业,支持建设区块链人才实训基地。 专栏9 创业投资洼地集聚工程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区块链发展。鼓励省、市、有关产业园区及企业共同设立省级区块链发展基金,鼓励商业银行对区块链重点工程给予信贷支持。 加强省部合作。完善省部合作机制,推动区块链重要平台、重大政策、重点工作试点在湖南落地。 加强地方与央企合作。完善地方与央企合作机制,加强与央企在产业、资金、技术、智力等方面的对接,吸引央企把更多区块链产业项目和资金布局湖南。 (三)区块链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1.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制造领域应用。 专栏10 区块链赋能制造业数字化工程 助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运用区块链技术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运营管理等数据资源,实现生产资源优化配置和制造能力提升。 鼓励企业“上云上链”。推动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供应链资源共享和产业链协同发展。 创新制造业服务模式。推动制造企业由单纯提供设备向提供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增值服务转变。到2025年,推动5000家以上工业企业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利用区块链在数据协同共享、流程优化和安全可控方面的优势,建立工业互联网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 2.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创新应用。到2025年,在质量溯源、乡村治理、种业创新等领域打造8个“区块链+数字农业”创新应用示范工程。 专栏11 区块链赋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 建设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应用,建立“品牌辨识度高、产品有标识、信息可查询”的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推行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到2025年,实现5000种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运用区块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推进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建设集党务、政务、村务于一体的乡村治理信息化平台。 运用区块链技术助推乡村金融发展。在农业金融、农业保险、农业供应链、农业生产经营等环节应用区块链技术。 推动生物育种产业链创新发展。发挥隆平高科技园高端种业创新资源优势,运用区块链技术优化种业创新评价、分配机制,激发种业创新活力。 运用区块链技术推进集体土地确权流转和有效利用。运用区块链技术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性差、监管困难、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区块链技术与土地管理相结合,建设耕地基本信息、水域资源、农业种质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宅基地、农业经营主体等数据库,建立信息不可伪造、无法篡改的农业大数据体系。 推动农机产业数字化转型。运用区块链技术整合农机制造、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数据资源,促进农机产业发展。 3.推动数字文化创新发展。推进区块链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专栏12 区块链赋能数字文化创新发展工程 推进重点文化产业区块链版权服务发展。加快公证电子存证技术在文化产业版权服务中的应用。 建设区块链版权服务平台。依托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基于区块链的版权生态交易运营平台;以“共识激励”为运营手段,推进版权供需匹配智能化,建立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块链版权服务平台。到2025年,为5000家文化企业提供版权服务,年版权交易额达到20亿元以上。 建设“区块链+知识产权法庭”工程。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法庭,实现诉讼全程在线。 推进区块链与新型媒体融合发展。运用区块链技术优化媒体资源共享机制与分工协作流程,推动潇湘晨报建立以“短视频”为主要形式的新媒体阵地。 建设区块链文旅平台。运用区块链合约交易、数据共享特性,建立公开可信的吃、住、行、游、购、娱综合文旅服务平台。 构建湖南广电数字新生态。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统一数字身份,打通湖南卫视、电广传媒、湖南有线芒果TV、快乐购等多方会员权益,构建芒果数字生态的用户入口。 建设中国V链。在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打造中国V链,建设数字内容产权与数据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各类资产在区块链上登记、存证、确权、交易、溯源。 4.推动区块链与金融领域融合创新。推进区块链与“大金融”融合发展。 专栏13 区块链与大金融深度融合工程 争取央行数字货币及应用场景试点。探索建设相关基础设施和应用场景,开展数字货币配套研发与测试。 推动区块链在跨境金融、支付结算、普惠金融、保险和基金等领域的应用。打造“区块链+大金融”应用示范区,以湘江新区金融中心、基金小镇和湖南微众银行区块链创新基地建设为依托,建设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到2025年,打造20个以上“区块链+大金融”典型应用示范工程。建立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中国(长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岳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作用,利用自主技术公链平台,探索区块链在跨境贸易方面的融合应用。 建设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区块链服务平台,围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场景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推进“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示范应用,支持省内金融机构围绕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担保等场景,探索开展区块链金融应用试点。 (四)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1.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应用。 专栏14 区块链助推数字政府创新工程 政务共享数据“上链”工程。运用区块链技术建设完善省级、市级数据可信汇聚、存储和交换平台,推动政务数据“上链”。到2025年,基于区块链的政务数据共享率超过80%。 建设“区块链+政务服务”平台。以现有“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基础,构建政务服务的底层区块链,为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科学考评等工作提供安全可信支撑。 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试点。依托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进重点民生领域的数据开放。到2025年,打造10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试点项目。 建设区块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运用自主可控的区块链技术建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的安全可信、不可篡改、可追踪溯源,建设安全、便捷、易于共享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体系。 建设省级区块链应急管理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生产安全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等跨部门协同指挥、信息交叉验证,建立基于数据决策的敏捷应急指挥管理系统。 建设“区块链+信用体系”。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信用湖南”、“互联网+监督”、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等平台的信用监管功能,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建设省级区块链审计平台。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审计数据的采集、共享、分发、管理、应用等环节,推动区块链赋能大数据审计落地。 建设省级区块链法人(市场主体)档案管理系统。采用区块链技术解决法人(市场主体)档案生产、存储、使用、归档等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数据真实性、防篡改等安全性问题,实现法人(市场主体)档案使用情况可追溯。 2.全面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民生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打造20个“区块链+民生服务”创新示范工程。 专栏15 “区块链+民生服务”工程 构建“区块链+数字身份”体系。打造数字身份链,将互联、互通、互信的数字身份和电子证照应用于各类民生服务场景。 建设“区块链+住房服务”平台。以住建应用及数据的互备、互链、互融为抓手,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住房项目审批、智慧建设档案等多个业务场景的数字化改造和流程优化。 打造“区块链+人社服务”体系。运用区块链技术全程留痕、数据隐私保护、数据确权等特性,基于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工资收入分配等信息建立人社信用链。 建设“区块链+医疗”信息化工程。运用区块链技术整合各类信息系统,构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管理、健康信息服务协同体系。以梅溪湖国家健康医疗城为依托,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区块链+医疗健康”应用示范平台。 建设“区块链+医保服务”平台。推进医保、医院、医药等部门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互通,实现业务监管智能化、资金结算便捷化和资金管理透明化。 开展“区块链+教育”试点建设。以教育部批复的长沙市智慧教育示范区为基础,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学习学分互认、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开展“区块链+教育”应用试点,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有效应用。 推进“区块链+司法”应用。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领域的应用试点,建立公民法律服务全生命周期电子档案,推进行政执法中执法存证、智能监督、执法公开,以及刑罚执行中记分考核存证、减刑假释协同、狱务公开、社区矫正、刑事案件跨部门办理、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应用。 推进“区块链+民政服务”应用。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应用,优化信息共享、精细化管理、真实性鉴别。 建设“区块链+食品药品安全溯源”平台。推动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包装、出厂、销售、售后等环节信息上链,将生产方和消费者共同纳入产品审核监督体系,实现商品信息全流程追溯。 3.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到2025年,打造5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 专栏16 区块链服务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建设区块链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利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拓展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功能。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数据资源共享。 建设智慧交通服务平台。结合区块链多方信息安全共享特性和车联网技术,建设涵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基础交通设施的链上感知监测系统和城市交通、物流运输监管等链上协调指挥系统。建设道路危货区块链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将危货生产、装卸、运输、仓储、销售、使用、废弃处理、第三方服务等信息上链存证并实时共享,实现危货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监管。 推进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建设。建设基于智能合约的新能源微电网系统,构建国网、企业园区、用户、光伏厂家等多方信任机制,推动相关单位参与太阳能微型发电等能源生产。 建设基于区块链的新能源汽车服务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新能源汽车服务平台,将新能源汽车生产、检测和运行等相关数据上链,实现新能源汽车交易公平可信、碳积分自动计算和交易流转。 建设基于区块链的车联网可信数据交换平台。促进车联网单元可信数据交换,实现自动驾驶全流程环境信息可记录、可追溯,保障车联网系统安全。 推动城际信息互联互通。支持建设长株潭城市群智慧城市联盟链,推进交通共建、产业协同、民生共享,推进长株潭一体化。推动我省与大湾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在电子口岸、信用建设、应急指挥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 建设智慧水利云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湖南水利一张图和水利数据中心,建设分布式智慧水利云平台。 (五)提升区块链安全监管水平。 1.加强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与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监管。 专栏17 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程 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强化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与管理的安全监管,通过识别认定、安全防护、检测评估、监测预警、事件处置等程序,督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主体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管理机构和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加强区块链基础设施安全监管。针对区块链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风险,研究区块链共识机制、密码机制、数据存储、对等网络、智能合约、运维管理等的安全监测、审计、评估、预警和认证技术。 2.加强生态安全监管。加强区块链安全技术研究,建立区块链安全监管平台,加强区块链安全管理。 专栏18 区块链生态安全监管工程 建设区块链安全风险预警监控平台。重点监控省内区块链企业项目的安全动态,实现区块链行业的态势感知、运行监测、动态预警、风险评估以及事后分析。 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沙盒”模式。以区块链产业园区为试点,建立容错机制和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营造宽松开放的市场准入环境和监管环境,推进试点项目建设。 加强网络安全评估检查。开展区块链漏洞挖掘、安全测试、威胁预警、攻击检测、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攻关,加快漏洞库、风险库、案例集等共享资源建设,加强区块链网络安全检查、甄别和处置。 3.强化金融安全监管。加强对利用区块链开展金融活动的监管。 专栏19 区块链金融安全监管工程 强化金融动态监控。严格监管各类机构及个人利用区块链概念进行炒作和误导投资者的违规行为,实现对各类金融风险的实时、动态、精准化预警。 加强数字货币监测。建立数字货币监测体系,关注国际数字货币研究进展动态,研究数字货币管理框架,跟踪境外超主权货币演进态势,监测数字货币运行情况和渗透范围。 4.加强内容安全监管。加强区块链内容安全监管与处置。 专栏20 区块链内容安全监管工程 建立省级区块链内容安全监管与处置平台。提高区块链信息服务监测能力,建立全网全时的区块链情报数据采集、清洗服务系统,开展区块链热点话题分析、热点科技事件与情绪分析、预警分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区块链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全省区块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制定规划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各地要建立区块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研究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要举措,推动区块链健康有序发展。 (二)优化发展环境。推行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将区块链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统筹专项 资金支持区块链重点项目及试点示范。 (三)深化开放合作。鼓励省内区块链企业与国内外相关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交流合作,构建链接全球区块链高端创新资源的合作网络。支持我省企业参与区块链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以及国际合作大型开源项目开发。 (四)营造良好氛围。发挥主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作用,宣传区块链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建设湖南区块链成果展示场馆,策划推出一系列科普读物。鼓励党校开展区块链培训。 资料下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区块链发展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doc 相关文档: 图解丨五大重点领域 十八项主要任务 湖南区块链将这样发展

长沙市工信局 |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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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做强做大数字产业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水平,加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做强做大数字产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技术和产业创新,持续以移动互联网产业引领数字产业发展,将数字产业培育成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 2.发展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加快形成以移动互联网为先行,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核心的智能型、融合型产业生态,将湖南打造成为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产业聚集区和应用先导区。到2023年,力争全省移动互联网产业营业收入翻一番,突破3000亿元,数字经济规模突破18000亿元,数字经济规模排名进入全国前十位。 二、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实现各县(市)城区、重点中心镇5G网络全覆盖,推进5G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深度应用。继续深化4G网络覆盖,加快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进一步加大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部署力度,按需新增建设NB—IoT基站,县级及以上城区实现普遍覆盖,面向应用场景实现深度覆盖。推动设置在新建建筑物上的广播电视及通信网络设施与新建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积极稳妥推动既有建筑物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道路、市政绿化用地等公共区域以及路灯、杆塔、井盖等公共资源面向广播电视及通信网络设施进行免费开放。 4.大力推进“5G+工业互联网”。鼓励省内重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扩大工业互联网外网建设,满足工业互联网发展对高带宽、高可靠、高安全、广覆盖、可定制的需要。鼓励基础电信、广电网络、信息通信技术企业与工业企业合作开展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对可复制可推广行业解决方案给予支持。鼓励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打造“5G+工业互联网”典型工业应用场景与融合应用标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 5.优化数据中心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科学有序建设数据中心(IDC)、灾备中心、人工智能超算设施、智慧广电等功能性基础设施,鼓励建设国家级区域数据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功能性基础设施项目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中的两部制电价,支持参加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面向重点领域关键需求,形成共用共享、科学合理的全省大数据中心整体布局。加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的力度,进一步提升数据中心利用率。 6.加强智能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建设,支持开展车路协同系统研发和基于5G环境的车用无线通信技术测试验证,支持车载终端后装投放、充电桩建设,开发并优化车联网服务平台及APP。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车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道路设备和服务平台,加大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工程机械等领域推广应用力度,拓展应用场景。 三、突破新兴关键技术 7.着力突破核心数字技术。重点突破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通信网络、智慧终端等基础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及区块链、柔性电子等前沿领域,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开发一批战略性新产品。鼓励产学研合作开展数字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对获得创造性发明专利的数字经济企业,根据其研发投入情况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数字技术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相关数字技术标准的企业给予支持。 8.加快数字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支持构建数字经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盟,打造一批面向行业的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新型创新载体。重点推进工业软件、工业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创新中心建设,对数字产业领域获得国家(含国家地方联合)新认定的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以及获批国家物联网关键技术与平台创新类、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类示范项目给予支持。 四、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广度和深度 9.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提升产业链协同能力和产业集群基础能力。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测试验证,提升平台技术和服务水平,鼓励开发工业互联网APP,对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和省级优秀工业APP给予奖励。 10.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制造领域应用,培育遴选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标杆项目,通过标杆项目带动应用场景的拓展和创新发展,对评选为国家级和省级标杆项目给予支持。深化“上云上平台”行动,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计划。大力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育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 11.推动农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大力发展数字农业,鼓励对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助推乡村振兴。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升级,发展数字文化创意服务,加快5G高新视频多场景应用创新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与民生服务的深度融合,丰富旅游、健康、家庭、养老、金融、文化、教育等数字服务产品供给。加快培育新型信息消费,对获评国家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项目、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给予奖励支持。 五、构建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体系 12.完善数字产业体系和生态。着力优化数字产业发展的制造生态、应用生态,丰富技术应用场景,推动重点行业向数字经济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将本省重点数字产品纳入政府两型采购目录,充分用好首购、直购等政策,依法依规采购省内数字产品。鼓励数字经济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积极引入产业配套企业,开展上下游配套协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基于互联网平台开放各类资源,面向公众提供创新创业服务。 13.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便捷化办公等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制造业领域全面拓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鼓励骨干企业实施平台化发展战略,构建以平台为核心、数据驱动及模式创新为引领的新型产业生态和价值网络。培育一批在垂直细分领域具有优势的平台型企业,对平台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14.建设数字产业特色园区。加快培育发展移动互联网、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区块链等特色产业园区,形成相互协同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加强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加快智慧园区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对认定的省级数字产业专业园区,根据考核评价结果,优先支持成效显著园区产业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创建中国软件名园等国家级数字产业园区。 六、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15.做强大企业。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和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等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入湘,设立创新中心、区域总部、行业总部或第二总部。对落户我省的世界500强和全国100强数字经济企业并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在其首次缴纳税收后,第二年给予不超过其实际到位投资额10%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和首年地方税收纳税额,后续年度结合企业上年度贡献给予资金支持。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软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百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盈利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16.培育小巨人。每年培育认定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省级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培育数字经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快速成长。对省级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和数字经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动态滚动支持;对进入湖南省软件企业50强榜单的企业,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下给予重点支持。 17.扶持创新创业。每年组织开展省级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新型信息消费大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与应用大赛、工业APP大赛等,对在国家级和省级数字产业相关大赛获奖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省内投融资机构投资获奖项目及企业。催生“双创”新主体,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支持。 七、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8.构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网络安全体制机制,建成面向未来、先进适用、高效灵敏、安全可靠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移动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广播电视移动信息化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构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以下简称工控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规程,建立应急预案,开展宣贯培训,定期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 19.提升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建设安全监管技术手段,提升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开展工控安全核心技术攻关,加速形成与工控安全防护能力提升相匹配的应用场景特征和需求的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定期举办工控安全攻防演练大赛,加强技术交流。按照分级分类、重点企业重点防护原则,建立重要工业控制系统目录清单,组织开展工控安全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行业性工控安全保障解决方案,培育工控安全优秀解决方案提供商。 20.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以信创工程为牵引,国产操作系统为中心,推动PK体系与鲲鹏体系协同发展,构建“两种芯片、一个生态”的主流国产计算机生态。做大做强通用CPU、图形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计算机整机及安全终端及设备、IGBT等优势产业。以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长沙)为龙头,聚焦培育计算产业和功率半导体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打造引领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的战略高地。 八、强化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省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要抢抓“数字新基建”的重大机遇,每年集中支持建设一批“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及时协调解决“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和数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中的有关问题。 22.加大财税支持。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2021年起继续实施3年,资金来源继续从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由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修订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创新激励政策,加大数字经济企业培育力度,积极支持数字经济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落实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享受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重点软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3.强化要素保障。保障项目用地,数字经济企业所需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底价,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可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产业政策综合确定。加强融资促进,将优质的移动互联网企业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各级政府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数字产业发展专项子基金,加大对数字产业重大项目的投入。大力引进和培养数字产业创新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创建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鼓励产业企业、园区与高校共建人才培训基地。 24.营造发展氛围。发挥世界计算机大会、互联网岳麓峰会等平台作用,构建链接全球数字经济高端创新资源的合作网络。加强全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和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开展发展水平评估。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拓展宣传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加强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领军企业、领军人物等宣传,推进要素汇聚和市场拓展,营造浓厚的产业发展氛围。 本意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的,企业可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政策,但不得多头申报,重复享受政策。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8〕55号)同时废止。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4日 相关文档: 无相关文档

长沙市工信局 |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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