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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技局关于废止《关于企业研发投入递增奖励实施细则》的决定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明确政策支持导向,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市科技局决定对《关于企业研发投入递增奖励实施细则》(宁科〔2021〕44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2022年2月28日起生效。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