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文机构:咸阳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时间:2022-01-30

咸政办发〔2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7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第一章 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期间,咸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持“六治六清”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第一节 主要成效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严格执行铁腕治霾、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四大结构优化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全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减煤方面,严控煤炭消费,强化过程、目标管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66.4万户,淘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4048台,拆改燃煤集中供热站27座,完成417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煤炭消费量由“十三五”初的1306万吨下降至920万吨。抑尘方面,实行建设项目“红黄绿牌”动态管理,有效监督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落实,市区渣土车全部实行公司化、规范化运营,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市区、县城分别达到90%、70%以上。控车方面,加大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市区入城口设置联合检查站17个,淘汰高排放营运柴油货车9223辆,超额完成淘汰任务,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3140台,投运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共883辆,实现市区全覆盖。治源方面,严控“两高”行业准入,关停彩虹光伏玻璃等3家企业,水泥、砖瓦等行业69家企业实现达标或超低排放;57家重点涉气排污单位安装环保设施用电工况监管系统,220家企业、324座加油站、256座喷漆房完成VOCs治理;分类整治“散乱污”企业2962家。禁燃方面,强化316个视频监控与网格员巡查联动,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和网格化监管作用,大力推广秸秆利用技术,2018-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增绿方面,全市森林覆盖率提升至39%,绿化造林工程取得实效。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5天,较2016年增加65天,PM2.5浓度年均值为54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34.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7.77下降至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