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全国
直辖市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华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华南
广东
广西
福建
海南
华中
湖北
湖南
江西
河南
华北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西南
四川
云南
贵州
西藏
西北
陕西
新疆
青海
宁夏
甘肃
港澳台
香港
澳门
台湾
霸州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廊坊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积极做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好特困人员生活,现将《廊坊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落实工作目标。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是廊坊市政府考核的重要项目,我市自理能力评估最新数据于8月份完成并执行,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率没有达到既定目标,按照《霸州市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分配表》(详见附件),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思想引导,推动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确保我市如期完成工作目标。 附件:霸州市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分配表 霸州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