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机构: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时间:2020-09-04

各乡镇(区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市直各企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鼓励和支持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效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稳定性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我市20 20 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一 、 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缴纳标准: 1、 20 20 年度在岗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为 60841 元,在岗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 60%为 3042.05 元。月缴费额为 3042.05 元 ×20%= 608 /人/月. 2、 2020年度 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 一、 按 2018年缴费基数下限(2836.2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6806.88元,对应补贴金额为368元/月,全年4416元。 二、 按 2019年缴费基数60%(3042.05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7300.92元,对应补贴金额为395元/月,全年4740元; 70%(3549.06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8517.72元,对应补贴金额为461元/月,全年5532元; 80%(4056.07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9734.52元,对应补贴金额527元/月,全年6324元; 90%(4563.08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10951.44元,对应补贴金额为593元/月,全年7116元; 100%(5070.08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12168.24元,对应补贴金额为659元/月,全年7908元; 200%、300%缴费的按100%标准给予补贴。 二、 医疗保险补贴标准: (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1、 2020年1-6月份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补贴标准: 5439×7%=380元/人 /月 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 5439×9%×65%=318元/人 /月 2、 2020年7-12月份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补贴标准: 6231 ×7%= 436 元 /人 /月 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 6231 ×9%×65%= 365 元 /人 /月 三、 工伤保险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缴纳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费全额补贴 四、 失业保险补贴标准: (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4727 × 12 ×0.7%= 397 元 /人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 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