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全国
直辖市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华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华南
广东
广西
福建
海南
华中
湖北
湖南
江西
河南
华北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西南
四川
云南
贵州
西藏
西北
陕西
新疆
青海
宁夏
甘肃
港澳台
香港
澳门
台湾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廊坊市2019年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科室、事业单位: 为规范土地市场价值参考标准,丰富和完善地价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调控引导职能,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根据《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廊坊市2019年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组验收通过,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廊坊市2019年标定地价成果》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廊坊市2019年标定地价成果》.pdf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