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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 (2023—2035年)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吉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3─2035年)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的通知》(赣发〔2022〕2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努力建设制度完善、保护严格、运行高效、服务便捷、文化自觉、开放共赢的知识产权强市。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明显优化。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和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到10件和2.6件以上;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9万件;地理标志产品和证明商标达到30件;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5家以上,建设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5家以上。 到2035年,知识产权制度完备,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治理效能突出,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优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知识产权有力地保障、支撑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提升市场主体创新能力 1.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深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县 和园区。健全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加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等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重点在“电子信息”首位产业上强化知识产权布局和质量管理。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突出企业创造主体地位。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体系,以争取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利奖为目标,打造一批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强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良性互动机制。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促使其成为创新的重要发源地、专利产出的重要聚集地。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布局。加强重大科技研发、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科技项目研发绩效和产出质量。加大对全市创新基地和创新主体的扶持力度,促进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的关键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成果运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建立供需匹配的对接渠道,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深度合作,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鼓励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设立产业集聚区分院、分所,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促进关键技术攻关。探索在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以企业主导、院所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合作创新新模式,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与企业的研发、应用、产业化同步部署、推进和布局。推动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重点支持普正制药、广源化工建设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产业示范中心,授权一批技术创新程度高、保护范围稳定、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形成在全省领先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支持PCT国际专利和国际商标申请。整合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研发资源,扶持培育专利技术项目孵化基地。支持推进农业植物新品种原始创新,鼓励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构建商标品牌培育服务体系,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服务商标品牌发展。加快培育新型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品牌,支持重点品牌获得驰名商标保护。鼓励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国际化战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商标海外布局,持自主商标品牌出口产品。加强商标品牌资产管理,加大商标品牌投入,强化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标准研制、文化建设,夯实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基础。强化自主品牌宣传推广,倡导自主品牌消费,积极培育“井冈山”农产品等区域公用品牌,制定区域品牌培育发展规划,推进区域品牌使用管理标准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构筑版权创新发展新优势。持续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发挥版权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创建全国、全省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加强版权宣传,提供版权登记优质咨询服务。加强遗产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信息网络等领域形成一批精品版权,推动版权在游戏动漫、软件开发、影视制作、文创设计、网络文学和音乐等领域快速发展,带动全市版权产业提能升级。〔市文广新旅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推动产业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7.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加大职务发明激励力度,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奖励和报酬制度,健全国有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决策机制。鼓励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改革试点,鼓励建立健全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许可、流转和转移转化,创新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与服务模式。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食品等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建立专利技术供需对接通道,促进专利技术转移实施。支持井冈山大学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增强专利技术供给针对性,有效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支持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支持和鼓励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专利收储、开发、投资等服务,加快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知识产权运营网络。〔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井冈山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和知识产权处置、流转的可行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建立适应知识产权融资特点的授信尽职和内部考核管理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广泛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对接,加大政策宣传与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提升服务内涵和对接实效。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相关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扩大融资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和证券化。〔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吉安市分行、市政府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市场主体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应备尽备,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目录。推动企事业单位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布局建设一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实施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推动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和营商环境 11.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坚持严格保护的政策导向,高标准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艺术、文化创意、红色经典文化等保护、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地方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和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落实知识产权反垄断、公平竞争相关政策措施。〔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吉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优化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开展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建立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公证、第三方存证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建立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公检法部门快速移送处置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建设,培养和选拔知识产权司法专业技术人才,探索建立一支适应我市知识产权保护需要的技术调查官队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筹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用好与东莞、赣州建立的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强化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以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的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治理。完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机制,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完善我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吉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健全快速高效协同保护机制。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鼓励高校、社会组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建立市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及产业园区专业性工作站。推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受理处理、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对接等机制。成立市知识产权协会,支持协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社会监督人才的选聘、培养与管理。建立我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吉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强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差异化知识产权监管模式,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鼓励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支持和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吉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建立地理标志联动保护机制。推动地理标志培育,建立潜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基础数据库。加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工作落实力度,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加快推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强地理标志应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管理、生产者自律的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全市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普查,加强原生地种质资源和特色品种保护培育,建立资源普查库,强化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和监测。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与绿色有机农产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融合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管理,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17.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重点建设市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逐步建立我市主要产业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发展,依托平台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明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与范围,推广运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高效发挥井冈山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作用,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产业园区等建设一批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实现县级服务网点全覆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创新公共服务模式,丰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井冈山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专业化发展,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资产评估等增值服务,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吸引国内高水平优质服务机构落户吉安。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提供专利导航服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服务人才和技术人才,激励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引进计划和各类人才工程,完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称评聘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分类培训体系,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强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加大师资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壮大高素质知识产权教师人才队伍,提升在校学生知识产权素养。〔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进行知识产权宣传。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惠民活动,加大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投入,加快吉安特色知识产权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强版权、专利、商标品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组织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讲力度,针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进党校、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厚植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培育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宣传发动,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完善市县财政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支持。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推进重大工程落地落实。积极探索积累务实管用、科学精准的具体举措,不断丰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对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激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考核评估。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总结,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将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纳入相关工作评价。在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