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全国
直辖市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华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华南
广东
广西
福建
海南
华中
湖北
湖南
江西
河南
华北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西南
四川
云南
贵州
西藏
西北
陕西
新疆
青海
宁夏
甘肃
港澳台
香港
澳门
台湾
郑州市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郑政办〔2022〕58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日 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深化“信用郑州”建设,加快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助推郑州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郑政〔2021〕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54号)的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立足“三新”战略,聚焦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新使命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郑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发展,着力在建机制、拓平台、强监管、重应用、造氛围上下功夫,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获评“全国城市信用工作创新奖”“守信激励创新奖”,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稳居前列,探索走出了一条以信用促发展、优服务、强根基的创新发展道路,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持续改善,有力支撑了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创新,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奠定了良好基础。 信用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制定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郑政办〔2016〕79号),有效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强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7〕80号),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平台建设与共享交换、信用信息主体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失信等级划分与认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2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8〕10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0〕3号)等30多部规章制度,构筑起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四梁八柱”。 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