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全国
直辖市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华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华南
广东
广西
福建
海南
华中
湖北
湖南
江西
河南
华北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西南
四川
云南
贵州
西藏
西北
陕西
新疆
青海
宁夏
甘肃
港澳台
香港
澳门
台湾
南京市商务局党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南京市商务局《三定方案》,结合局干部队伍现状和职数空缺情况,在局机关范围内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为保证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和规范,在党组领导下成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组长:刘永辉;副组长:庄岩。局组织人事处具体实施选拔任用工作。二、职位职数1. 处长 2 名。2. 副处长 4 名。三、范围对象局机关公务员。四、基本原则1.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3. 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4. 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5.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6.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五、基本条件参加选拔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明确的基本条件。六、基本资格1. 选拔任用正处职领导的,应任副处长 2 年以上,或者任三、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 2 年以上,或者任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 2 年以上;选拔二级调研员(含)以上担任正处职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2. 选拔任用副处职领导的,应任一、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 3 年以上,或者任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 3 年以上;选拔四级调研员(含)以上担任副处职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 上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5. 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七、程序和方法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核,经党组会研究后公布,具体程序如下 :1. 分析研判和动议局党组根据机关干部配备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提出启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组织人事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党组主要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经党组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预审通过后组织实施。2. 民主推荐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宣布方案,提出有关要求。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具体如下:( 1 )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提纲、干部名册等相关材料,提出有关要求,谈话调研相关职位推荐人选。局党组会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谈话调研推荐范围为局领导、一级调研员、正副处长、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2 )会议推荐。组织开展会议推荐。参加范围为局机关全体干部。3. 确定考察对象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坚持以干部担当作为的日常表现为基础,紧密结合其工作实绩,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按多于拟任职人数确定考察对象,意见比较集中的,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4. 组织考察由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成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谈话范围是局领导、机关处长、考察对象所在处室相关人员。发放表格进行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内容、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核查,审查个人信用情况、意识形态情况,形成考察材料。5. 确定拟任人选召开党组会。由组织人事处对拟任人选的组织考察、档案审查、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报告,经充分讨论、集体研究,投票表决拟任人选。6. 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7. 决定任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按干部任免权限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中共南京市商务局党组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