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开展一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机构:南京市商务局 | 发文时间:2024-06-07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南京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市商务局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开展一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职级和职数晋升一级调研员 4 名。二、条件和资格1. 具备 《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 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及相应层次职级 3 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 2024 年 5 月)。3.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 1 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不称职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三、程序(一)动议。 党组提出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和人选初步考虑,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征得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经审核同意和职数预审后,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开展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和民主测评。(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参考:1. 会议推荐。会议推荐范围为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处(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2. 谈话推荐。谈话推荐范围为局领导、一级调研员、机关处室处长、副处长、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三)确定考察人选。党组会根据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研究,综合考虑一贯表现、工作实绩、民主推荐以及干部队伍结构确定考察人选。(四)组织考察。在局领导、机关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处室全体工作人员范围内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谈话;在局领导、机关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处以上干部和所在处室全体工作人员范围内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民主测评、政治体检;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内容。(五)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党组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晋升职级人选。(六)公示。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七)上报拟晋升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局党组以书面请示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八)决定任用。市委组织部批复后,局党组正式发文任职,办理晋升手续。四、纪律监督1. 加强检查监督,自觉接受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和本局机关干部的监督。2. 严肃组织纪律,严禁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和跑官要官、拉票、打招呼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立刻取消有关人员晋升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中共南京市商务局党组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