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洞庭山碧螺春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文机构:苏州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时间:2024-08-30

为了提升洞庭山碧螺春茶的品牌价值,规范洞庭山碧螺春茶的品牌运行,维护洞庭山碧螺春茶的品牌声誉和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洞庭山碧螺春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现向 社会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 2024 年 9 月 1 2 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韩玮,电话: 0512-65250146 ,邮箱: yyz@sznyncj.suzhou.gov.cn 。附件: 《洞庭山碧螺春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洞庭山碧螺春茶专用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内容右侧: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