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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膜残留污染防治,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南安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宣传,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附件:南安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右侧: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2024年9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